新聞背景
今年春節(jié),市民中又多了一個熱議的焦點——電子消費券。據市商務局統(tǒng)計,截至1月30日,我市累計發(fā)放電子消費券36萬張,累計領取35.7萬張,領取比例達到99.2%;累計核銷26.5萬張,核銷比例達到74.2%;核銷金額1428萬元,累計直接帶動社會消費4945萬余元,對促進消費回暖、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作用。(詳見本報2月1日A09版)
從搶券到消費,無論是人頭攢動的商場,還是摩肩接踵的超市,都釋放出一個強烈的信號:市民消費欲望挺強的、消費潛力挺大的。
消費券爆火的同時,我們不禁要思考:消費券的刺激,畢竟只是激活市場消費動能的一時之舉。如何才能真正滿足市民的消費需求,盡可能把市民的消費留在本地?
每逢節(jié)假日或周末,選擇開車去烏魯木齊、奎屯等地消費的市民大有人在。為什么大家舍近求遠,去幾百公里外的周邊城市消費?
有人說,克拉瑪依沒有大型游樂園、動物園,烏魯木齊有;還有人說,克拉瑪依東西貴,相同檔次、品牌的商品,奎屯的價格比我們低。
克拉瑪依的消費市場目前總體呈現出“有數量,缺質量;有產品,缺精品”的特點,供需不匹配是制約我市消費的主要矛盾,供給水平和質量與群眾需求仍存在較大差距是現實。尤其是業(yè)態(tài)單一、同等貨品價格偏高等問題,是導致市民愿意到周邊消費的主要原因。
克拉瑪依目前正處在高質量發(fā)展的快車道上,地方政府如何創(chuàng)造高質量的消費環(huán)境,在留住本地消費的同時,吸引四地五師的居民到我市消費?這無疑是一篇大文章,我個人有幾點粗淺的思考。
我們可以建設一批優(yōu)質的民生類、文旅類商業(yè)項目,這些項目要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,最好是購物街、歡樂谷、水上樂園、海洋館等城市文化娛樂綜合體,要吸引市民和游客到這里來,來了后要讓他們玩得開心、耍得盡興,讓他們高高興興、心甘情愿掏腰包。
我們要有優(yōu)質的硬件配套,最好有多個可供游玩、消費的好項目,形成完整的產業(yè)鏈,讓游客“一次玩?zhèn)€夠”。項目周邊要有完善、優(yōu)質的交通、住宿、餐飲服務,讓消費者愿意住下來,繼續(xù)玩下去。
我們要有優(yōu)質的軟環(huán)境,消費者在旅游、購物過程中遇到困難要有方便快捷的幫扶渠道,對消費者投訴,政府部門要快速反應、及時處理、公正執(zhí)行。
我們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完備,應該積極打造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精品賽事,爭取更多自治區(qū)、國家級的會展活動和大型賽事在我市舉辦,在提高城市影響力的同時帶動消費。
我們應該招引一批頭部品牌,擴大汽車、房產等大宗商品消費,培育壯大育幼、養(yǎng)老、健康等幸福產業(yè),拓展消費新場景,培育消費新業(yè)態(tài),打造消費新熱點。
……
我相信,只要地方政府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營商環(huán)境,轉變思維和作風,落地落實民生類、消費類、文旅文創(chuàng)類項目,我們的城市魅力自然就會提升,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愿意到克拉瑪依消費,愿意到這里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。